5月8日下午,继续教育学院全体成员在齐志楼209办公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中的部分内容。许军院长领学了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汪甜芳副院长领学了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大家就所学内容进行了交流。同时,许军院长传达了《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包头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并认真解读了选举代表的流程及要求。